为防范和减少吊篮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严格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吊篮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吊篮租借、安装、拆卸、使用行为,提升建筑工程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管水平。 近日,市建设局印发了《台州市建筑工程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规定》根据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浙江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技术规程》(DBJ33T1271-2022)等标准的有关要求,在吊篮的检验、进场、验收、安拆、使用、维保阶段和施工单位、专业安装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检验机构职责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并创新纳入系统平台监管。
《规定》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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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1
规范涉及吊篮安全责任主体的基本规定
明确吊篮的出租和进场要求,以及施工单位、专业安装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检验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PART 02
规范吊篮的安装、位移和拆卸要求
明确吊篮的安装、移位和拆卸工作应当由专业安装单位负责,并应制定专项方案和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严禁施工单位擅自安装、拆卸吊篮。且从事吊篮安装、拆卸的人员(搬运人员除外)应持有有效的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特种作业证书。
PART 03
规范吊篮的检查、验收与维保要求
◆ 明确吊篮安装前应由施工单位组织,专业安装单位和监理单位参加,按照吊篮主要构配件进场核查表(附件1)对进场吊篮主要构配件进行核查。核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 明确吊篮安装完毕自检合格后、拆卸移位重新安装完毕自检合格后、停用3个月以上的吊篮重新启用前,应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吊篮进行安装检验。
◆ 明确检验合格后,应由施工单位组织专业安装单位和监理单位参加对进场吊篮进行验收,按照吊篮安装验收表(附件2)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将每副吊篮验收表报送至台州市建筑业管理系统项目吊篮信息子系统。
规定吊篮安装验收时应具备以下资料:
✔施工单位与专业安装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专项施工方案;
✔产品型式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
✔特殊安装形式或加设副篮的吊篮,制造企业的设计计算书和构配件制作加工质量证明文件;
✔维护保养资料;
✔防坠落装置标定报告;
✔吊篮进场核查记录或修理后特殊检查记录;
✔安装或位移自检报告;
✔检验机构出具的安装检验合格报告;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
✔其他规定的资料。
对于使用吊篮的每个施工现场,专业安装单位均应派驻专业人员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检查工作,应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定期维护保养。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业安装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吊篮进行月度安全检查,每月应不少于 2 次。
PART 04
规范吊篮的使用要求
明确吊篮的安全锁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或规范的规定,操作人员应2人同时作业,配备独立于悬吊平台的安全绳及安全带或其它安全装置,并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气焊作业相关要求。
《规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
来源:台州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