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就6项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包括《建筑用窗通用技术条件》《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组合式空调机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室内温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
《建筑用窗通用技术条件》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用窗的基本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适用于民用建筑墙体、装配式墙板及屋面开口处的建筑室内、室外用窗。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zhangxichen@cabr-bctc.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建研院环能院幕墙门窗研究中心;邮政编码:100029。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视频监控系统、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对讲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安防集成平台、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装置等安全防范系统的技术要求、检验与检测方法,以及维修保养与使用年限要求,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制造、检验和运维。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qingqingchang@163.com。
2.通信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民京路918号;邮政编码:200438。
《组合式空调机组》
本文件规定了组合式空调机组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标记,一般要求,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适用于以功能段为组合单元,能够完成空气输送、混合、加热、冷却、去湿、加湿、过滤、杀菌、消声、热回收等一种或几种处理功能的机组。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yangqiang@emcso.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2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的要求,进行局部修订。修订主要内容是:(1)修订常规能源替代量、二氧化碳减排量、二氧化硫减排量、粉尘减排量指标计算方法;(2)修订太阳能光伏系统评价指标;(3)增加空气源热泵相关评价指标与测试方法。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bianmengm@126.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2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的要求,进行局部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调整了适用范围,增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设计要求;(2)明确温和地区节能设计要求;(3)提升室内计算温度、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各类用能系统能效等节能设计指标;(4)增加电加热供暖、户式燃气炉供暖等清洁取暖设计要求,完善供暖系统末端和计量监测节能设计要求;(5)完善照明节能设计要求,提升照明功率密度限制;(6)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的设计要求,增加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和空气源热泵系统设计要求及条文说明。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GB50824@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室内温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本文件规定了室内温度控制器(以下简称“温控器”)的分类与标记,一般要求,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适用于民用建筑或民用用途的工业建筑集中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末端设备(非设备主机)控制用的电子温控器。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lihuai027@qq.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